“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”,“雷霆雨露,均是天恩”,一个国家只有一个“天子”拥有无上的权力,给各地的官员授权来“牧民”,换句话说就是把老百姓当猪羊来放牧。私人财产算什么,“乐输”的意思就是抢了你的钱,你还得高高兴兴的,倘若皇帝老子不高兴,命都可以没理由拿走。那个以“万三”猪蹄出名的明朝沈万三,家财万贯,富甲天下,甚至可以捐巨资为军饷。可也就是因为钱太多,看得皇帝心理慌乱而被流放云南,客死他乡。
而在西方社会,国王要打仗,还得向商人借债,如果还不了债,居然会被商人控制。这也只有在真正的封建制的前提下才可能,因为国王权力有限,宗教、财富、领主都分别拥有各自的势力范围。西方有谚语云:“穷人的房子风可进、雨可进,未经许可国王不可进。”这句话形象地体现了私有物的观念有多么深入人心。
隋唐的三省六部制,则进一步把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,三省长官相当于宰相,相互牵制和制约。北宋采取“杯酒释兵权”使“兵不知将,将不知兵”,社会羸弱,只知道皇帝。中央将地方的行政、军事、财政权力上收,防止了内部割据,却败给了北方矫健的草原民族。元朝是个马背上的国家,文化建设上好像没多大的理想,连科举都废了,但是在地方设“行省”作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中书省的外派机构,也算是一个有趣的发明。这种直接委派机构官员能最大限度地执行中央的政策,有趣的是他也同时拥有了在某个地域的绝对权力。